各二级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二级纪委(纪工委),校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渝纪发﹝2018﹞32号)《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渝教工委办〔2018〕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相关工作。
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层层传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的压力,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各二级纪检组织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的问题,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部署落实作风建设相关工作。校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监督职责不力的纪检组织和干部进行责任追究,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中秋、国庆期间如发现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向校纪委报告并根据校纪委的指示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举报联系电话:15902359368 13983158555
附件1:《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渝纪发﹝2018﹞32号)
附件2:《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渝教工委办〔2018〕52号
中共一分三块(中国)官方网站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