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师外发〔2015〕01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匈牙利人力资源部2013-2015年教育合作执行协议》规定,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限学生),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请各单位充分利用好国家公派留学平台,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信息详见www.csc.edu.cn),
请各推荐单位将书面申请材料按要求整理后,于4月24日前(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的见附件4)统一报送一式两份至国际处综合科(大学城办公室221室),并将相应材料的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邮箱interoff@cq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进思
联系电话:65362300
附件:1.赴匈牙利留学人员应填报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
2.匈牙利可选院校名单及相关信息
3.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对应的各类英语水平考试等级
4.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