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中国共产党“能”的内在逻辑,是学史明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增强砥砺前行的信心和力量的重要前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这是立足理论—实践、历史—现实的立体坐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进行全方位审视后得出的科学结论。
从理论—实践的角度看,马克思主义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中国共产党始终把马克思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创造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发展奇迹。特别是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充分彰显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真理力量。
从历史—现实的角度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一百年来,党团结带领广大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既带来一系列新机遇,也带来一系列新挑战。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需要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汇聚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立足发展新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党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首先,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和人民选择的结果。近代以来,一批又一批仁人志士,抛头颅,洒热血,探索救国救民道路,但最终都失败了。直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国的国运、中华民族的命运才迎来止跌回升的历史机遇。中国共产党承载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证明,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实践,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和发展,就没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辉煌。
其次,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性质决定了党能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能够获得人民群众真心实意的爱戴和拥护,能够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再次,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宪法明文规定的。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确认了党在国家政权结构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为我们党长期执政提供了根本法律依据。
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必须贯彻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这一本质要求。
“全面”是指党的领导的覆盖面。“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体现在党和国家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无论哪个领域、哪个方面、哪个环节弱化了,都会削弱党的力量,都会损害党和国家事业。
“系统”是指党的领导的统领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面临各方面的挑战,需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四个伟大”的统一中将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推向前进。
“整体”是指党的领导的严密性。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这种独特的组织优势,既能使党的大政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基层,又能使党始终保持与人民的血肉联系,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担当起领导民族复兴伟业的历史重任。